关于课程思政标杆院(系)及课程思政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标杆院(系)和课程思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将要选树立项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标杆院(系),遴选推广一批课程思政典型案例,结合学校前期发布的《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及课程思政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绵师院教字〔2023〕91号),现将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遴选安排
(一)课程思政标杆院(系)
申报要求同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申报要求一致。
对申报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现更为校级课程思政标杆院)经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选树立项一批校级课程思政标杆学院,同时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遴选推荐优秀标杆学院申报省级标杆学院。
(二)课程思政典型案例
申报要求与校级课程思政典型案例申报要求一致。
四川省教育厅将遴选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学校将对申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分类分层遴选推荐,推广一批校级、省级课程思政典型案例。
二、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26日前将《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及课程思政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绵师院教字〔2023〕91号)中所规定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125室。
联系人:
教务处
2023年6月20日